如果想要真的做到「接納自己」,
就要同時放下「別人為什麼這樣看自己?」的執念。
如果想要真的做到「接納自己」,
就要同時放下「別人為什麼這樣看自己?」的執念。
清心的得以見神
而不是先透過別人的眼光/ 話語這個濾網
從小特別容易感受到別人情緒的我,
一直以來樂於學習如何關懷別人、如何擁有同理心,
但是自從有幾次被好友抱怨自己的反應讓他們不開心之後,
我對於關懷與同理心便比較釋然了,
因為我知道無論怎麼努力,
現在還是常逛書店的我,近年在店裡總會發現啼笑皆非的現象,
就是在這一區看到《如何說話才能受歡迎?》;走到另一邊卻看到暢銷書《被討厭的勇氣》。
到底要受歡迎還是被討厭?
想要受歡迎是人的天性,但擁有被討厭而不糾結的心情,則是活得更自由的訓練。
後來發現,能不能接受被討厭,還是要回到:
有時候我看別人的遭遇時會想:為什麼他擁有了他想要的一切,卻還是不快樂?
或者說,曾經他所禱告的事情,神都應允了,為何他還是不快樂?
後來發現,我自己也是一樣,雖擁有了很多好事,
卻依然像是出了埃及、已在應許之地的以色列人一樣,
murmur一堆、極難滿足。
今天閱讀逾越節的篇章,有幾個主要的感受:
第一個是聽到耶和華囑咐每一家要殺羊羔時,若家中人太少吃不了一隻,就要跟鄰居一起取一隻。聽到這麼細節的囑咐時,覺得耶和華真可愛,而且十分溫暖近人情!
第二個是耶和華是無所不能的,任何事情對祂來說都是小事,例如祂要以色列人去跟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和衣服,於是就讓以色列人在埃及人眼前蒙恩,你看!神真是掌權與無所不能的。
第三,神以羔羊的血做記號,拯救了以色列人並且帶領他們出埃及。若用對比分割畫面可以看到,耶穌上十字架用自己的血救贖了相信的人,包含非以色列人的外邦人,使我們得以出死入生。這兩件事帶給我的,都是同一種極為深刻的溫柔感受。
最近深刻感受到自己無論處在怎樣的境地都不開心
也覺得很奇怪
後來看到使徒行傳2:21「那時,凡求告主名的,都必得救」這段經文
心裡很受感動 於是在心裡跟主說 主啊求你成為我心裡的力量
讓我因為重拾你的話語 見證你的奇妙能力
昨天宣教士分享到,他每次做一件事時不是問神可不可以,
而是跟神說,如果你沒有阻止我,我就去做。
令人眼睛一亮!